我知道,城管打死人是迟早的事,就看发生在何时何地了;就像当年收容遣送领域孙志刚被毒打致死一样,是迟早要发生的。
城管又在没收了,城管又在追人了,城管又在打人了……这样的消息几乎就没有断过。1月7日,在湖北天门市,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,感叹了一句“城管又在打人了”,路见不平拿出手机“一阵拍”,结果引来四五十名城管围殴,四五分钟就被活活打死了。(1月9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
城管领域就这样发生了“孙志刚事件”。有的地方,竟是这样拿公权力打死百姓来迎接2008年的。天门市上万群众上街,声援魏文华家属,就像当初厦门人为了制止PX项目而“上街散步”一样,可见民心所向、民意所在。
不与强大权力直接接触的人,是不知道权力是何等强大的。现在谁都弄不清城管的“权力图谱”。各地的城管,各有各的“武装”,各有各的做法。有学者累计过城管的权力,竟然多达300多项。但是,谁赋予城管打人的权力?没有。谁赋予城管追人的权力?没有。这都是吃惯了权力霸王餐的城管自我授权的。这些“宜将剩勇追穷寇”的城管猛士,他们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,如果把他们派到当年的抗战第一线,一定是一把好手,5分钟保证能将一日本鬼子生生打死。
还有,谁赋予城管没收的权力?不知道。在《物权法》出台后,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,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随意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,或其他私人财产。还有,谁赋予城管“贩卖”的权力?不知道。而在河南虞城,管市容的就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130元的“保护伞”,说你买了之后就不会再找你麻烦了,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就突然变卦,买过“保护伞”的小贩照样要被迫接受清理。再有,谁赋予城管“收费”的权力?不知道。在江西宜丰县,老百姓在门前挂灯笼,都要被城管收取“灯笼费”,每只灯笼每挂一年收你365元,老大你愿意的话拜托你在自家门前挂一万只小灯笼吧,那也只要你每年掏365万元啊。
战争时期,武装到牙齿,那是对付敌人的;如今,一些城管“武装到牙齿”,他对付的是谁呢?在青岛,就有8个城管中队配齐了防刺背心、防割手套、钢盔、反光背心等等“武装设备”;有的地方,则配备了驻扎在城管的公安警察,一起上街“执法”。你那地儿,是发生了世界大战呢,还是将要发生世界大战?没有。原来武装到牙齿,是用来对付百姓、对付人民的。
但不要忘了,人民必定是一个国家当家作主的真正主人;当城管成为人民公敌之日,就是城管末日到来之时。当年收容遣送的末日就是这样到来的。任何事情,任何公共事件,任何“政策”“规定”,只要是被民意打败的,就是天意,谁都没有资格怨尤。哲人巴什拉说:“火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。”今天我们可以这么说:“权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应该被严格管束的事物。”否则,权力就会蔓延如大火。所以,百姓之水必须成为汪洋大海,否则是难以灭火的。
我愿意将“政通人和”解读成“政正人和”。只有政正,才能政通;只有政通,方能人和;政通与人和不是并列关系,而是递进关系、融合关系;只有政通才能促进人和,只有人和才能促进政通;而政通的前提政正,没有正确的、正义的履政行为,人和必然就是一句空话。
孙志刚事件之后,因为没有了原来意义的收容遣送,不会再有第二个孙志刚了,但是第二个魏文华恐怕就在不远处,就是不知道何时何地的城管拿谁做了“魏文华第二”。





TAG:
评分(